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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幂和王俊凯的瓜,没那么简单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4-05-09   浏览次数:517    评论

这几天,大幂幂和小凯的瓜,在坊间流传得沸沸扬扬……很多人留言问我:到底咋回事?作为吃瓜写手,今天,就给大家扒一扒这个瓜。

一、

这个瓜,其实是一个陈年旧瓜,这两天突然热闹起来,是因为下面这张截图。

截图里说,某广告商要对王俊凯和杨幂的广告进行重新审核,要“提前做好下刊准备”。

按照以往吃瓜经验,只有明星犯了什么大错,合作方要解除合约时,才会这么说。

因此,这次广告商的“提前做好下刊准备”,让很多人猜测:两人是不是要出事了?

这个消息伴随各种猜测,很快就上了热搜。

针对这个传闻,双方很快就给出正面辟谣。

王俊凯后援会官博发文说,关于王俊凯近日的传言,都是谣言。王俊凯所有的广告,都在正常进行中。

同时,杨幂工作室也给出了辟谣声明。

两人同时发辟谣声明,到底有什么瓜呢?

有网友发现,这事其实可以追溯到,去年的一个实名举报视频。

去年9月,有一名余女士在网上实名举报了王俊凯。

她声称,自己在朋友的介绍下,于2020年6月,和王俊凯合拍了一个海报,感觉还不错。

为了后续合作,她添加了王俊凯经纪人的微信。

可她没想到,后来双方再见面时,王俊凯经纪人态度十分不好,而且很不专业。

不仅吐槽各大平台的不合理安排,还当着她的面透露了王俊凯的隐私,说他和某知名女星有不正当关系。

她曝光后(这是她第二次实名举报),遭到王俊凯粉丝的网暴,导致丢了工作,生活变得一团糟。

而且,她说自己是一个癌症患者,现在因为这件事儿,导致自己病情加重,不得已起诉了王俊凯……

在那之后,王俊凯一方要求她撤回诉讼,并且威胁她说,如果他和该女星的视频流出,会出人命。

这个实名举报视频一出,瞬间引起热议。

毕竟王俊凯作为当下顶流男明星之一,拥有庞大粉丝基础。如果他塌房,势必会引起内娱的大地震。

与此同时,网友也在猜测,视频中提到的知名女星到底是谁,两人之间又有什么不正当关系呢?

二、

关于女星是谁,网上并无实锤。

但一个网友,给出了一个名字缩写“ym”,把矛头指向了杨幂。

杨幂这个名字一出现,很多吃瓜群众觉得“合情又合理”。

因为有关“杨幂潜规则小奶狗”的传闻,坊间一直有所流传。

这个传闻最开始的版本,说小奶狗是四字弟弟。还说两人不仅关系匪浅,还发生过亲密关系。

而四字弟弟那些令人眼红的资源,也是杨幂帮忙争取来的。

但这件事,只停留在传闻阶段,并无任何实锤。

后来,这个小奶狗又变成了王俊凯。

有些人找到了一些线索,试图提高这个传闻的可信度。

比如,王俊凯说自己有两个偶像,一个是周杰伦,另一个就是杨幂。

还有人发现,两人经常在微博互相庆生。杨幂还曾叫过比自己小13岁的王俊凯“大哥”。

而最让吃瓜群众兴奋的“证据”就是,杨幂曾在某节目中开玩笑说,要帮女儿“试一下”王俊凯。

但这些信息,根本就不能被称之为证据。

娱乐圈明星互相庆生,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杨幂的那句玩笑话,也没有任何的实锤,不能证明两人真有什么不正当关系。

不过,这次的大瓜,除了实名举报视频,还有一份“证人证言”。

而真正劲爆的内容,都在这份“证人证言”里。

三、

从内容上看,这个证人是余女士的朋友。余女士在与王俊凯打交道的过程中,证人均在现场。

这份证词中,有一段很劲爆的内容。

就是王俊凯与某女星发生关系时,王俊凯只有16岁左右……有人说,这里打了马赛克的某女星,指的就是杨幂。

但是,按照时间推算,当时杨幂还没有与刘恺威离婚,而且王俊凯还是一个未成年……怎么就会有这种事?这不合常理,更不合伦理啊!

所以,这份证人证词,真实性存疑。所谓实名举报和证人证言,都只是一个形式,而不能代表这一切都是真的。

余女士虽然信誓旦旦,但始终都没拿出确切的证据,也就是她口中的视频。

如果真有实锤,就大大方方地摆出来,让人无话可说,不要遮遮掩掩,故弄玄虚。

如果是道听途说,别有企图,那么该道歉就得道歉,该承担法律责任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毕竟,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

在此,万小刀也温馨提示大家:吃瓜需谨慎,话不能乱说。

虽然最近几年,娱乐圈明星接连塌房,但在没有确实的证据之前,还是要以明星所说的话为准。

不然你在互联网上的发言,很有可能成为他们起诉你的证据。

当年,有人在网上管吴签叫“加拿大炮王”,结果被他起诉侵犯名誉权,索赔3.65万元。

虽然我们如今都知道吴签就是炮王渣男,但当初那个网友还是为他的言行,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教训。

同时也提醒自媒体同行们,在吃瓜的同时要小心法律风险,在爆料人没拿出切实的证据前,不要轻信爆料人。

近期,就有一个新加坡的L姓艺人,正在疯狂起诉自媒体。

其实,这个L姓艺人的绯闻,都是他自己在《鲁豫有约》等节目里津津乐道爆出来的,很多媒体都跟着报道了。

结果,他不敢起诉自己,不敢起诉媒体,只敢起诉自媒体(大家有被起诉的,可以后台私信我)。

下面说回杨幂和王俊凯的瓜。

四、

实名举报视频火了之后,王俊凯一方也给出了正面回应。

王俊凯工作室声称,余女士之前确实与王俊凯有合作意向,但她却没有拿出任何详细的合作计划,于是婉拒了她。

可在那之后,余女士经常在深夜发信息骚扰工作人员以及王俊凯。

甚至她还扬言,要让王俊凯见识一下“资本的力量”,并发送相关的“危机公关事件”以及具体实施方案,以此来威胁团队和王俊凯。

现在还不知道,这次的事件,是不是余女士送给王俊凯的“危机公关事件”。毕竟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利益,为了利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最后,说一说万小刀对这件事的看法:

1、所谓的视频,一直没有爆出来,使这个爆料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退一步讲,即使真有视频,真爆出来,只要不是“捉奸在床”的视频,依然可以有很多种其他解释,并不能当作实锤。

2、娱乐圈很多的所谓“事件”,表面看是自然热点,实际都是利益驱动。

这次辟谣,杨幂方发的声明,盖的公章不是她任股东的嘉行公章,而是她自己100%控股的“上海杨幂影视文化工作室”,个中关系令人遐想。

而王俊凯和现有公司的合约,也将在今年到期。解约之年嘛,总是多事之秋,大家懂的都懂……

3、最后说一下:就算两人真谈恋爱,真在一起了,两人都是单身(16岁、婚内什么的情况除外),有什么不可以?

凭什么只能男人找年轻的小妹妹,就不许女人找身强体壮的小奶狗了呢?

当初,比杨幂大12岁的刘恺威和她在一起没塌房,郭富城和比他小21岁的方媛在一起没塌房,张艺谋和比他小31岁的陈婷在一起也没塌房……

男人老牛吃嫩草没有塌房,单身女人找个小奶狗,凭什么塌房?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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