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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夺宝帝王谷》版权纠纷落幕 作家徐伊丽赢回公道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4-06-04   浏览次数:598    评论

日前,陕西知名学者、作家、编剧徐伊丽终于收到了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正义的判决,她耗费十几年打磨的电影剧本《夺宝帝王谷》的版权之争总算是落下了帷幕:雁塔区法院认定《夺宝帝王谷》的编剧是徐伊丽本人,而不是陈曦。让徐伊丽长舒一口气的是:因为这一判决,由她本人去年组织拍摄完成的影片《夺宝帝王谷》的上映也可以正式排上日程了。

《夺宝帝王谷》剧本是徐伊丽2011年就开始创作,2013年已经在国家广电总局备案立项,并获得了拍摄制作许可证,陈曦居然利用在先行文化公司工作的职务之便,于2015年10月偷盗徐伊丽的剧本去版权局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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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题材的剧本一直以来国家都审查得比较严格,加之徐伊丽本人也是文物保护先进个人。2012年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咀头村出土了一座西周古墓,村民挖出四十多件珍贵文物,并主动上交给国家,陕西政府在国家历史博物馆给这群农民举办了表彰大会,徐伊丽参加了这次表彰大会,也看到这批珍贵文物,很是震撼,于是在陕西省文物局,宝鸡市文物局,以及咸阳文物局的帮助下,她立即回来修改剧本,进一步将剧本完善。

由于徐伊丽的公司中途又拍了好几部影视剧,公司资金周转不开,《夺宝帝王谷》就暂时搁浅,但一直对投拍这部影片念念不忘的徐伊丽不断在工作中跟有关朋友,文化、文物和旅游部门的专家交流剧本内容,十年来也对剧本进行了持续的完善。直到2023年,走出疫情的徐伊丽终于把投拍的计划摆上了案头,没料到这时陈曦窜了出来,让律师打电话威胁徐伊丽,陈曦本人给该剧导演打电话威胁,声称剧本是由他创作的,徐伊丽无权拍摄,理由是剧本版权是以陈曦的名义在版权局进行的版权登记。徐伊丽大惑不解之余,赶紧去查了剧本版权登记的情况,发现陈曦在2015年就偷拿剧本去版权局做了版权登记。面对这无妄之灾,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徐伊丽坚定不移地跟陈曦打起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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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旷日持久的庭审,徐伊丽终于赢得了官司,已经筋疲力尽的她对这件事感到愤怒:“陈曦在法庭上声称《夺宝帝王谷》的剧本取材于王海的小说《老坟》,且不说王海有没有给他改编授权,但读过小说的人都知道《老坟》的背景是汉家王陵,整部书讲的是‘陵是一种制度,是乡约,是传承,是希望’,跟《夺宝帝王谷》的故事风马牛不相及,他居然能大言不惭说剧本取材于《老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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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伊丽说:“剧本里很多人物、道具都是有出处的,陈曦说得出来大宝妈去看苟老头拿的‘乌嘴白凤鸡’是什么出处吗?说得出来为什么二宝的身份是一个葫芦雕刻艺术家吗?....”除此之外,“剧本题材涉及盗墓,是需要有关部门协审的,既然陈曦说剧本是他写的,那他说说看,当时是对接的哪些协审部门,是哪位参与协审的领导给的意见?”徐伊丽说。

为创作这个剧本,徐伊丽十几年如一日行走在荒郊野岭,田间地头,采访了很多考古学家,文博专家,历史学家,文物部门的领导,以及当地农民,甚至还采访过很多盗墓贼,这个剧本里的每一段故事,甚至台词都不只是有出处,还有大量的照片和人证。就这样一部从创作之初就在陕西省文化界文物界备受瞩目,几乎省内的有关知名人士都心知肚明作者到底是谁的电影剧本,竟然还能遭遇李鬼事件。好在是公道自在人心,正义从来都不会缺失,法官经过认真审理,还了徐伊丽一个公道。

现在,旷日持久的官司终于结束了,走出困扰的徐伊丽只希望已经拍摄完成的《夺宝帝王谷》能够顺利上映,这也是对奋斗在考古一线以及为保护文物做出贡献的人们的一个交代,也是给作家、编剧们提个醒,侵权无处不在,哪怕曾是身边至亲的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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